一般情況下,在現實生活中,用人單位在合同履行期限未滿的時候無故辭退勞動者需要給予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這是勞動法為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而規定的。但是大多數情況下,只要公司未發生意外,和勞動者的工作期限一直是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那么,勞動合同完畢是否補償?現在就跟著小編來了解一下吧。
一、勞動合同完畢是否補償
不需要補償。
首先,我國《勞動法》第28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據以下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法給予經濟補償,具體情形有以下幾種:
第一: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解除;第二: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合同的;第三: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解除合同的;第四:因客觀原因發生重大變化,原合同無法履行,雙方解除合同的;第五:單位經濟性裁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因以上五種原因,雙方解除勞動關系的,單位依法應當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金,而雙方合同期滿,屬于合同正常履行完畢,雙方勞動法律關系正常終結,權利、義務終止,單位即無法定義務也無法依據給予勞動者補償。
因此勞動合同正常期滿,不存在是否給予經濟補償的問題。
二、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ㄒ唬﹦趧诱咭勒毡痉ǖ谌藯l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ǘ┯萌藛挝灰勒毡痉ǖ谌鶙l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ㄈ┯萌藛挝灰勒毡痉ǖ谒氖畻l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ㄋ模┯萌藛挝灰勒毡痉ǖ谒氖粭l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ㄎ澹┏萌藛挝痪S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勒毡痉ǖ谒氖臈l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ㄆ撸┓?、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氖陆佑|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ǘ┰诒締挝换悸殬I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ㄈ┗疾』蛘叻且蚬へ搨?,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ㄋ模┡毠ぴ谠衅?、產期、哺乳期的;
?。ㄎ澹┰诒締挝贿B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