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年假的計算需要考慮職工的累計工作時間,并且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休息日不計入年假中。年假也可以不休,第一種情況是因工作確有必要不能休年假的,經過職工的同意可以不休,第二種情況是當職工出現法定的情形時,用人單位可以依法不再休年假,比如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假天數時。
一、勞動法年假具體怎么計算
勞動法規定年假的計算方法是根據職工的累計工作時間決定的:
1.職工的工作時間累計一到十年的,年休假為5天;
2.累計工作時間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累計工作時間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年假可以不休嗎
年假可以不休,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ㄒ唬┞毠ひ婪ㄏ硎芎罴?,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ǘ┞毠ふ埵录倮塾?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ㄈ├塾嫻ぷ鳚M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ㄋ模├塾嫻ぷ鳚M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ㄎ澹├塾嫻ぷ鳚M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同時,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三、年假期間有工資嗎
年假期間有工資,但是也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即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小編提醒您注意,職工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既可以是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也可是在不同的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